标段编号: | 44030420160580001001 |
标段名称: | 福田区道路市政功能完善及绿化恢复2组工程(轨道交通三期9号线绿化永久恢复工程)项目(EPC)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6-06-23 14:00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464.91 万元 | 本次招标面积: | 0.0 平方米 |
计划总投资: | 170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施工总承包。并负责承担项目范围内向政府各职能部门进行报批等各事项的沟通与办理。 |
工程地址: | 福田区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6-07-01 | 计划竣工日期: | 2017-01-01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票决抽签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无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无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其他要求: |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注:若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园林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为设计单位人员)。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园林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为设计单位人员)。 3、施工项目经理资格:(1)若施工单位提供的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则项目经理的要求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若施工单位提供的是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则项目经理的要求为园林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为施工单位人员)。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其他投标条件: |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