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滨海公园景观工程 2016年06月07日 招标编号:榕功招[2016]049号 开标时间:2016-06-22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滨海公园景观工程已由马鼻镇人民政府以马政(2016)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预算价为人民币1677416元,K值为8%,发包价: 154677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7741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6月7日至2016 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图纸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6月22日09时30分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民委员会 地 址: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 邮编:350500 电话:18606935599 联系人:瞿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莲荷东路5#楼202室 邮编:350500 电话:0591-26135555 传真:0591-26135555 联系人:陈工、吴工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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