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将乐县万全乡良地古民居保护修缮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0532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将乐县万全乡良地古民居保护修缮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晟联明招[2016]007号
开标时间:2016-07-01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将乐县万全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晟联明招[2016]00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万全乡良地古民居保护修缮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将发改投[2015]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万全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万全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万全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388.8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88884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文物保护施工验收相关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在福建省注册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不良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函由中标单位在公示期内提供。
3.8.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07日至2016年06月14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 15时00分至17时30分(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购买。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其他资料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1日09时30分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晟联明招[2016]007号二次招标”;②银行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07月 01 日上午 9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万全乡人民政府  
地址:将乐县万全乡万全村万全街23号,邮编:353300 
电话:  13507562987 ,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丁香新村22幢101室   
电话: 0598-8872230 传真:0598-5188479
联 系 人:李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
账号:3500 1647 8070 5250 8651
地址: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电话: 0598-2267169

报名期限: 2016-6-7201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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