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期常山县湖东片区池塘清淤及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6 –103号 2016年 6 月 7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山县湖东片区池塘清淤及景观提升工程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山县金川街道湖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常山县金川街道湖东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常山县金川街道湖东村; 2.2 工程规模:38万元左右; 2.3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工期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B证,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已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必须符合《常山县监管办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参与招投标活动行为的通知》(常监管办【2015】4号)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常山县招投标网上自行下载(http://www.csztb.net/)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6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山县紫港小区紫港路2号行政大楼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山县招投标网(http://www.csztb.net/)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山县金川街道湖东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山县金川街道湖东村 地 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大桥路149号二楼 邮 编:324200 邮 编: 324200 联 系 人: 陈雪峰 联 系 人: 严晓婷 电 话: 13567033566(533566) 电 话:0570-5015006 传 真: / 传 真:0570-503134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6年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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