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LNZB02-2016-XMZ104(YG20)-01) 1、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绿化养护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实业发展分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招标内容:预招标绿地养护面积共128,215.8 m2,地点在盘锦港海港区,为二级养护,具体级别、面积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养护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4、投标单位合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三级及以上园林绿化施工资质(提供原件)。 ②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园林绿化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提供原件)。 ③投标人在过去2年完成的工作业绩和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以合同原件为准)。 ④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固定资产现值和流动资金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近一年的公司流水账明细或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及财务章)。 (2)人员、机械设备、运输车辆配备要求: ①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2人(需提供专业职称证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的原件)。 ②投标单位人员配备不低于52人(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其中:维护工13名、剪草工5名、剪树工4名、洒水司机2名、洒水员2名,人均维护绿地面积5000m2,其余26人为补充人员: 维护工9名、剪草工5名、剪树工4名、洒水司机4名、洒水员4名。 ③园林机械绿篱机不低于10台(含10台)、草坪修剪机不低于10台(含10台)、割灌机不低于6台(含6台)、高射程打药机不低于6台(含6台) (自有园林机械设备、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原件;租赁园林机械设备、车辆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且租赁期限必须到2017年6月份以后)。 ④洒水车不低于6辆(含6辆)、货车不低于4辆(含4辆)(自有园林机械设备、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原件;租赁园林机械设备、车辆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且租赁期限必须到2017年6月份以后)。 ⑤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记录。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6年6月7日---2016年6月15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近二年(2014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近一年的公司流水账明细或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及财务章)、技术负责人证书、中级园林工程师职称证、人员配备劳务合同、园林机械设备及车辆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在开标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交付方式为电汇(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支票或现金。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7、开标时间:2016年6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 8、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实业发展分公司 联 系 人:熊胜男 联系电话:0417-6265061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舒 航 联系电话:024-23381114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实业发展分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