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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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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NGL160047-02SG |
南京新厦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宁夏路街头绿地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发改发[2016]8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施工 |
2、工程地点:宁夏路与水佐岗路交叉口西南角,东至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西南面至现状住宅。 |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9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街头绿化景观及相关配套设施,场地硬质工程面积约204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016平方米。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1220 m2;造价:90 万元。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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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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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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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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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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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50%—70%(抽取数值为50%、55%、60%、65%、70%),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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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证明材料中的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或无法认定时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并将以上证书的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6)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须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之后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7、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金额为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并采用以下方式缴纳:银行保函,如不提交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发包人提供对等支付担保。 8、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投标报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建筑专业承包资质取消后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6}138号)精神,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2016年7月1日起将对投标企业启用新版资质进行管理,旧版资质将不再使用。提醒投标人在7月1日前更换资质证书,若无新版资质不能进入评标,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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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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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6月12日11时33分到 2016年6月17日11时33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新厦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西路116号 | 代理机构地址: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1201室 |
招标人邮编:210000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519-88167991 |
招标人联系人:郑佳佳 |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原 |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51082919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13092671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