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伊滨区福民工程8号安置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己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滨区福民工程8号安置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2.2 招标编号:HXZB20160604号。 2.3 项目概况:园路、广场、停车位等铺装工程,乔灌木及绿地工程,给排水灌溉工程,室外路灯工程等。 2.4 建设地点:伊滨区福民工程8号安置小区内。 2.5 预算资金:约610万元。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 工 期:景观施工工程90日历天,绿化种植工程按合同约定时限执行,非承包人原因,工期顺延。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 3.4 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近1年及以上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投标时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近1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和银行确认的近1年及以上工资单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有社保中心盖章的缴纳证明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版截图)。 3.5 须提供2013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及加盖有银行红色印章的至少达到合同总额70%的付款证明)。 3.6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2 日08时30分至2016年06月16日18时3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2016年06月12 日08时30分至2016年06月16日18时3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05日09时30分,网络递交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并携带企业Ukey到开标现场。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市会展中心A座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2 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0135667 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6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9-69991788 邮 箱:hnhxlys@163.com 201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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