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耿井片区(菏泽路)道路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DYQCG2016-173# 东区建招公字[2016]060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耿井片区(菏泽路)道路绿化建设工程已由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6]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和政策性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耿井片区(菏泽路)道路绿化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东营区菏泽路(西一路至太行山路路段); 工程规模:绿化总面积约4.1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对道路两侧空地及隔离带进行绿化,开挖疏通南侧水系,人行道步砖拆除改造,更换部分路缘石等。 计划总投资:17033312.93元。 计划工期:75 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碱土外运21000立方米。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投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投标人抽签确定拟投标标段,只能投所抽取标段,若不认可按放弃投标权处理。 第一标段:东营区菏泽路(西一路至太行山路路段)中心线南侧,计划投资8540863.97元; 第二标段:东营区菏泽路(西一路至太行山路路段)中心线北侧,计划投资8047448.96元;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施工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监理一个标段:计划投资445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项目经理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已报名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变更。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同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6.投标文件的递交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网站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2号楼102室 邮 编:257000 联系人:梅主任 电 话:18954660835 电子邮件:dyqylj0546@163.com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邮 编:257000 联系人:高先生 许先生 电 话:0546-8260152 电子邮件:dyq8260052@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203692 公证机构: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