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100160730-001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 工程名称 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绿化完善工程(庭院绿化). 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园林局 、石家庄市园林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工程地点 石家庄市鹿泉区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 建筑面积 1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代理单位 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合同估算价 218.3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100 元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 联系人 丁丽 联系方式 15131157577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06-13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06-17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6-13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6-17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6-13至2016-6-17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 内容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绿化完善工程(庭院绿化)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SJZ-1606002号核准及石家庄市财政局以工程2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园林局、石家庄市园林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绿化完善工程(庭院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绿化完善工程(庭院绿化)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2.3招标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先持投标人企业IC卡到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报名处刷卡报名(或持锁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之后持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报名处报名并核验原件。证照不全者不予办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验原件留原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验原件留印件)。 4.2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本项目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项目整体工程为保密工程,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对施工单位各个方面要求比较高,特此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拟采用有限数量制。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在7家(含7家)以上时,将采取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申请单位,参与工程投标;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在7家(不含7家)以下时,则采取资格后审的方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工程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以及“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石家庄市园林局、石家庄市园林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435号 联 系 人:刘玲 联系电话:0311-83075955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联 系 人:丁丽 联系电话:0311-86023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