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源县木京河滨河景观一期工程(木京河引水工程) 批复文号 东发改函[2015]51号 批复单位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东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东源县木京河滨河景观一期工程(木京河引水工程)招标公告
东源县木京河滨河景观一期工程经东发改函[2015]51号立项批准建设,已完成施工前期的工作,现决定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东源县木京河滨河景观一期工程(木京河引水工程)。 (二)工程规模:工程审核总造价为4782734.38元。(设一个标段) (三)工程地点: 东源县城。 (四)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五)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解决。 (六)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二、凡具备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工程投标报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企业资质; 3、派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类专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类);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6、投标企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直接转入如下账户(户名:东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源东源支行;账号:2006 0230 1920 1081 077),并到招标人财务处开具收款收据。 注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证明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专职安全员考核合格C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收款收据复印件(原件备查); 5、《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凭证; 6、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2)投标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①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②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③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④资料不齐的;⑤资料不符的。报名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除外)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3)整个招标过程(包括招标报名、符合性审查通报会和开标会)等,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本工程专职安全员(一人一岗)参加,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收款收据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符合性审查 招标人于2016年6月20日下午4:00将对投标人的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以是否满足招标公告规定报名资料内容为准) 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20日下午4:30在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符合性审查通报会。审查合格的投标企业即时购买招标文件,不购买者视为弃权。 凡通过资格评审或预审,取得合格投标人的单位,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登记,但在一年内三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一年投标的处理;无故放弃投标(不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一次给予不良行为登记备案,二次取消投标资格一年并上网公示。
五、本次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东源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六、投标人须知 1、由于工程现场施工条件复杂,投标企业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一人一岗于2016年6月22日上午10:00到东源县水务局集中,统一现场进行勘察(费用自理),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经业主确认。如未按要求勘察现场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联系人:邱生 18902639860) 2、投标企业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须在开标前,提供东源县人民检察院(0762-8836689)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投标企业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00 2、报名地点: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廖 生 联系电话:0762-8333326 招标单位:东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邱 生 联系电话:18902639860 招标代理:东源县方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生 联系电话:0762-8833289 发布人 东源县方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