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0748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张家界普光禅寺古建筑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HNTJZB-ZJJ2016-001 ; 2.2 项目名称:张家界普光禅寺古建筑群修缮工程;2.3建设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解放路北侧;2.4规模: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952.65万元;2.5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2.6 质量要求:合格;2.7保修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2.8 招标范围:普光禅寺内春秋殿、厢房、戏台、武庙门楼,文昌祠门楼、石牌坊,大山门、二山门、钟鼓楼、大雄宝殿、罗汉殿、园音楼、观音殿等建筑的修缮,寺内给排水、照明安装等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国家文物局批复的设计文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2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且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颁发的责任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为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1项要求。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3.6行贿档案查询规定: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件的规定,如果投标单位在“高检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行为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在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注明“普光禅寺古建筑群修缮工程”字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诚信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每天上午9 :00~12:00,下午15:00至17 :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6.2报名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图纸及资料600元/套;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6.4报名须知: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按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共5人)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及密码);(7)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8)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注:(1)投标人具有以上“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要求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资料须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逾期不予办理。项目部关键人员报名后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7.3开标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定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永定区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 -8596523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11.联系方式招标人:张家界市永定区文物局地 址:永定区解放路70号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74409739 |
报名期限: | 2016/6/13至 2016/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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