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门镇市民广场景观工程(一期)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楚审[2016]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县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委托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系楚门镇市民广场景观工程(一期),位于玉环县楚门镇; 2.2 本工程预算造价:9291433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范围的园林景观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180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养护管理期满后绿化成活率为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 3.3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4 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hjyzx.com)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3、87130772,联系人:施小姐)办好《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县楚门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13989651666电 话:0576-87220951
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
经办人签字:
电 话:0576-0576-8723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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