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13221605120101项目名称新河镇常青路、扎新路(西段)两侧街景工程 标段编号3213221605120101-BE-001;标段名称沭阳县新河镇常青路、扎新路(西段)街景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6月13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6月2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沭阳县新河镇常青路、扎新路(西段)街景工程监理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3221605120101 沭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的沭阳县新河镇常青路、扎新路(西段)街景工程监理项目已经沭阳县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沭阳县新河镇常青路、扎新路(西段)街景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沭阳县境内 1.2项目规模:约1080万 1.3监理服务期:从项目开工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监理缺陷责任服务期为12个月。 1.4质量要求:合 格 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量完成50%付监理费总额的30%,工程量完成80%支付监理费总额的30%,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后支付监理费总额的30%,余款10%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无息)。(每次领取工程款时需提供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为:沭阳县新河镇常青路、扎新路(西段)街景工程监理项目 1.7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工程最终决算价的1.45%,即工程最终决算价的1.45%为本工程的中标价。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当场公布抽签结果,评委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3企业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5.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5.5.1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5.5.2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5.5.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 2015年10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连续六个月的(未满6个月新注册或变更的人员,从注册之日或变更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下方式提供: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投标单位因当地养老保险部门没有开通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当地未开通网上查询的证明,否则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 投标人须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若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将法人或委托人的保险、合同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委托人养老保险合同内容中。 4.5.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8企业必须为具备CA认证的单位,(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www.syztb.com.cn.)查询,联系电话:0527-89985029; 4.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10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20日8时00分至17时30分为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syztb.com.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5.2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本工程采用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在子账号前加“-”(子账号前的“-”号必须在输入法英文模式下输入)。 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账户名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50177724000000029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沭阳县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沭阳县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9.友情提醒 9.1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10.联系方式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交通局大楼一楼至三楼) 联系人:杨晶晶 电话:0527-89981176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0527-84396020 或4008503300 或 15950601365(休息时间)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27-89985029(采购类入库) 0527-83553346(工程类入库)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沭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乔 猛 联系电话:139515341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东京 联系电话:18360103247 地 址:沭阳县软件产业园C栋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