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2016年城镇园林二期(市区景观)绿化建设项目施工 二次比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GC009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额尔古纳市2016年城镇园林及市区景观绿化建设项目已由额尔古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额发改字[2016]35号和额发改字[2016]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额尔古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街道办事处(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到黑山头路、迎春路、外环路、海拉尔到三合路)。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城镇园林二期20.01万平方米及额发改字 [2016]37号批准建设的市区景观7.75万平方米绿化。 2.3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26个标段。各标段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对应标段工程量清单。 2.6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4651642元; 十四标段4899554元; 二标段4952167元; 十五标段4886591元; 三标段4267271元; 十六标段4831354元; 四标段4168241元; 十七标段4831402元; 五标段4328667元; 十八标段4831323元; 六标段4677114元; 十九标段4980737元; 七标段4624646元; 二十标段4833655元; 八标段4727966元; 二十一标段4825514元; 九标段4895510元; 二十二标段4838933元; 十标段4888237元; 二十三标段4887699元; 十一标段4895562元; 二十四标段4831354元; 十二标段4886761元; 二十五标段4855622元; 十三标段4878283元; 二十六标段481175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 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6 个标段投标。且相邻3个施工标段可由同一项目管理机构任担任。 4. 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 额尔古纳市四个出城口及外环路绿化工程二次比价招标 1 465164元 1556 4231 5174 2 495217元 1556 4358 8152 3 426727元 1556 4359 0353 4 416824元 1492 4358 9438 5 432867元 1524 4359 3783 6 467711元 1556 4359 1823 7 462465元 1508 4359 4378 8 472797元 1508 4359 7834 9 489551元 1540 4359 3498 10 488824元 1492 4359 0771 11 489556元 1524 4359 5135 12 488676元 1556 4359 1856 13 487828元 1508 4359 7867 14 489955元 1540 4359 3523 15 488659元 1492 4359 0793 16 483135元 1524 4359 5157 17 483140元 1556 4359 1878 18 483132元 1540 4358 9992 19 498074元 1508 4359 7889 20 483366元 1540 4359 3545 21 482551元 1492 4359 0817 22 483893元 1524 4359 5179 23 488770元 1556 4359 1890 24 483135元 1508 4359 7903 25 485562元 1540 4359 3567 26 481175元 1492 4359 0840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 月 5 日10时0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上发布。 8.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5室)。 2016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