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盐龙湖生态风景保护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龙冈镇二桥公园绿化、游路工程
3、招标代理机构: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境内
4.2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
4.3质量要求:合格, 养护期两年,苗木成活率100%。
4.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招标内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等级和范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注册地不在盐城市区域范围内的绿化园林企业须提供盐城市园林管理局资质核验手续)。
6.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上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6.3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4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6.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6.2.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发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6.3.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6.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6年6 月14 日 8:30 时。
9、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6年7 月7日9:00 时。
10、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2、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咨询、投诉电话:0515-81992000。
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采用专用光盘刻录形式,投标人依据专用光盘内的工程量清单制作计价成果文件并将计价成果文件刻录在同一光盘内(专用光盘自带刻录软件安装包),专用光盘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领取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七楼706室,电话:81992000。
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盐城市盐龙湖生态风景保护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张大文联系 人:孙浪
联系电话:13605103705联系电话:13851081921
地址:地址:宝龙广场公寓楼2号楼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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