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3111606140202项目名称云龙湖景区建设绿化提升及设施更新工程 标段编号3203111606140202-BD-001;标段名称云龙湖景区建设工程绿化提升及设施更新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6月15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6月2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的云龙湖景区建设工程绿化提升及设施更新工程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审发[2016]6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 3.2、工程规模:投资估算价为800万元(其中:绿化约508万元、监控约110万元、设施更新等约182万元) 3.3、招标范围:绿化、监控、设施更新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50 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5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9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截图后上传)。 5.10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陆 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年6月15日至 2016年6月20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6年6月20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6月27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 7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1投标报价: 92分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8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招标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0.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18号 联系人:吴承忠 电话:0516-83960218 12、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410室 联系人:丁晓辰 联系电话:0516-83908186 15952187589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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