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群科新区丽水豪庭西苑周边市政绿化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浙大青海公招(工程)-2016-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隆县群科新区丽水豪庭西苑周边市政绿化项目已由化隆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化发改[2016]134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化隆县群科新区管委会土地及招商办,现委托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绿化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化隆县群科新区 (2)招标内容:建设绿化面积2458.64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发包内容: 绿化工程 计划工期: 开始日期:2016年09月15日 结束日期:2016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5日至2016年06月19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36 号西门商厦A座2单元216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及省外企业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复印件。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zjddgcqh@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现场购买标书和网上购买标书均将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递交或邮寄至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若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拒绝接收其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08日 09时30分,地点为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准。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化隆县群科新区管委会土地及招商办 代理机构: 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西宁市西大街36号西门商厦2单元2161室 联 系 人: 贠女士 联系电话: 0971-8080872
2016年0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