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黑龙江绥化安达市经贸物流区雨水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0981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黑龙江
工程名称:

黑龙江绥化安达市经贸物流区雨水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安达市经贸物流区雨水景观工程
招投标编码:SG1204G16020公告发布日期:2016-06-16
报名开始时间:2016/6/17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6/6/21 16:30:00
报名地点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206室
招标代理机构: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58311272联系人:杨淑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安达市经贸物流区雨水景观工程
建设单位:安达市阳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安达市哈大路东侧、明沈路北侧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安达市经贸物流区雨水景观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SG1204G16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达市经贸物流区雨水景观工程 已由安达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16] 019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达市阳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达市经贸物流区雨水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安达市哈大路东侧、明沈路北侧
2.3建设规模:雨排明渠长度1398.80m,用地面积73694.59㎡。 
2.4计划投资:332.42万元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7月12日,竣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总
工期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中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经年检合格,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且在投标登记时须到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等。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参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注册地不在绥化市及所辖县(市)的企业必须到绥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绥建筑企业单项工程备案表》事宜。
3.8其他要求:
申请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4.招标文件的购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 17日至2016年 6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206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要求企业法人或本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外省、市企业《入绥建筑企业单项工程备案表》;
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邮购招标文件的,邮费自付。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还应同时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使用企业锁进行电子信息录入,以便核对本企业企业工商信息,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否则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投标人应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投标人网上监管系统登记人员与投标文件纸质材料中所报名的人员信息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投标人自行到检察机关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达市阳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绥化恒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达市鸿牛广场              地        址:      绥化建设大厦      
联 系 人:         许亮                  联   系   人:        于士德             
电    话:      13836841609              电        话:      0455-8311272       







2016年6月15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332.42
公告附件:安达市雨水景观工程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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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2016/6/17201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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