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HXD2016(镇)051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西店镇滨海景观带—少年塘公园景观工程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海县西店镇。本地块包括书法长廊、文化景墙、1.2米园路、地面铺装、景观绿化、公厕等室外工程;工程造价约3513216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120 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包括书法长廊、文化景墙、1.2米园路、地面铺装、景观绿化、公厕、沥青路面等室外工程。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6月16日 16: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4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16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7 日 14 时 30 分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6年6月16日 16:0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孙塘支行 3、银行帐号:350662403167 4、保证金金额:陆万元 5、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7月 5 日 16:00时前实际到帐。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西店镇 联系人:张吉华 联系电话:13567864588
招标代理人: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桥路25号3楼 联系人:鲍丹丹、张晓丽 联系电话:0574-2555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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