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0993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省黄家垅森林公园古乐城景区景观提质登山步道、游步道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黄家垅森林公园古乐城景区景观提质登山步道、游步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家垅森林公园古乐城景区景观提质登山步道、游步道工程 已由 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晃发改招标核字【2016】5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 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黄家垅森林公园古乐城景区景观提质登山步道、游步道工程。2.2 建设地点: 新晃县境内。2.3 规 模: 新建黄家垅森林公园古乐城景区景观提质登山步道、游步道工程,工程规模包含园路建设、艺术栏杆、零星土建等,项目总投资约430.88万元。 2.4 工期要求: 90天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注:资质要求同时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无在建工程;3.4 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3.5 造价人员具备 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并能通过互联网查询人员相关信息的真伪;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投标报名时还需提供公告发布后报名时间内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社保部门在报名时间内出具的(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人员参保信息(由投标人报名时自行登陆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认可的社保网站或参保系统查询相关人员的参保信息);3.7 根据晃办发(2011)27号文件《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新晃侗族自治县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相关执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3.8 本项目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人员报名和投标时一致,其不得更换。3.9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 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 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10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4.1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7.1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0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3:00时~5: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接受;7.2报名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山广场(农商行对面)路口 7.3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请投标单位委派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如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公告所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一旦报名,相关人员不得更改:(1)公告发布后单位介绍信(含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电脑打印,手写无效,原件);(2)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人员同上(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5)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6)资质证书副本(原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8)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9)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10)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11)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开具的,原件);(1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14)湖南省外企业还需同时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15)新晃侗族自治县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相关执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在报名时间内开具的,原件); (16)以上资料验原件(身份证均为二代身份证原件),(1)和(2)留原件,其它资料提交复印件贰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过程中不配合招标方工作人员查询或检查相关资料或者以各种理由推脱的,招标人均拒绝接受; 7.4招标文件400元/套,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新晃县基建项目交易中心(新晃县晃州镇人民路56号原新晃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会议室)。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8.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新晃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745 - 6227568 。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新晃县(新晃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姚先生、杨先生 电 话: 15874594158、13874424255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山广场(农商行对面)路口联 系 人: 戴先生 电 话: 18229983595、0731-8461 4361传 真: 0745-615 1168 邮 箱: 766759993@qq.com |
报名期限: | 2016/6/16至 2016/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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