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安华 [ND-2016] 招字第015号 开标时间:2016-07-11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景观提升工程 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10]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又加塘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482587.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 注: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与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注: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于2016 年6月18日8时30分至2016年6月22日17时30分前登录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nd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资料,原则上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资料。 4.3.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注:获取到报名号,即报名成功。投标之前请完成平台服务费支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09时30分 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非暗标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按顺序注明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备案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等信息。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因此造成无纸质投标文件可评标的,按废标处理。 7.3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请携带报名凭证(报名凭证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两份“签到凭证”(用于开标签到),和固化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标书解密)在开标时间之前完成开标签到。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 、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ndztb.com.cn) 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和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ndztb.com.cn)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又加塘村 ,邮编:352100 电话: 0593-2836692, 联系人: 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天安集团5楼 邮编: 352100 ; 电话:0593-2971077 传真:0593-2971055 ;联系人: 小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友情提示: 1.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在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海迈电子标书软件安装包,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92-5399916,0592-5399922 2.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办事指南",链接地址:http://www.ndztb.com.cn 3.投标企业报名时,交易平台会自动跳转订单完成界面,请耐心等待(10秒)自动跳转时间。若购标人手动关闭了跳转页面,报名信息可能会被强行终止,导致报名异常。投标人需自行负责因操作失误而引起的损失。 4.获取到报名号,即报名成功。投标之前请完成平台服务费支付 5.匿名报名时,投标人须及时记住匿名报名号。若遇到电脑卡住了,或者电脑死机,突然断电,忘记报名号等情况而没获取到报名号的,投标人需提供给海迈银行支付凭证、流水号和订单号等,以便运营商管理后台查询相对应的报名号。 6.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请携带报名凭证(报名凭证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两份“签到凭证”(用于开标签到),和固化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标书解密)在开标时间之前完成开标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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