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10465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省武进经发区城管中队道路、排水、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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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武进经发区城管中队道路、排水、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招标单位) 的 武进经发区城管中队道路、排水、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工程名称)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武进经发区西湖街道。 2、工程规模:道路、排水、景观、亮化等工程。 3、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 4、工期要求:80日历天。 5、投资额:约178万元。 6、本次招标范围:武进经发区城管中队道路、排水、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1)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江苏晟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博爱路支行; 帐号:32001626737059000010; 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博爱路121号金桥大厦101室招标代理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保证金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后退还。退还的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投标报名单位的基本帐户。 (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必须用企业网上银行方式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 (5)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凭网上银行交易凭证及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晟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博爱路121号金桥大厦招标代理部)开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必须在报名截止日2016年06月22日17:00之前到账并换取,若已到账却没在规定时间来换取的,逾期不再换取】,江苏晟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受理解款事项。 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被拒绝。 3.3、资格预审需携带并递交的资料: 1、投标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预审: 1.1、《武进区工程建设投标报名申请书》 1.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1.3、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1.4、注册建造师证书; 1.5、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1.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7、安全员C证; 1.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9、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注册建造师、被委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 1.10、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特别提醒: ①、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和原件一致,实质性内容应清晰可辨,有效复印件正、副本中每页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委托书及申请表必须为原件,复印件(一正一副)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相关格式详见附页); ②、所有资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带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审资料必须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只要提供法人代表证明; ④、在规定时间内资格预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注:1、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包括:①、社保手册;②、该投标单位经区级以上(含区级)社保出具的缴费清单(其中之一均可)。 2、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时间准时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并签到(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时间准时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并签到(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6年 06 月16 日至 2016 年 06月 22 日(工作日9: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企业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报名地点:江苏晟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博爱路121号金桥大厦101室招标代理部) 4、资格预审时间: 2016 年 6 月23日 14时 30 分(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3.3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5、资审地点: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经发区)管委会大楼六楼会议室。 五、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计分排名 √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六、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300 元整/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标段。 七、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晟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武进区西湖街道 联 系 人:高兴国 电 话:0519-8636516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晟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博爱路121号金桥大厦101室 联系 人:丁洋杰 电 话:15895053501 传 真:0519-88173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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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6/16至 2016/6/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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