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园区绿化养护第二批项目(BH、BI等7个标段)招标公告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市政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苏州工业园区部分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WK2016-Y-G-013号
2、招标项目范围及预算:
各标段范围如下:
(1)2016BH标:阳澄半岛西部区域道路及沿线地块
(2)2016BI标:阳澄湖大道及沿线周边区域一
(3)2016BJ标:阳澄湖大道及沿线周边区域二
(4)2016BK标:荡浪湖一期临时草坪
(5)2016BL标:阳澄半岛北部区域道路
(6)2016BN标:体育公园
(7)2016SG标:东沙湖公园
各标段采购预算:
(1)2016BH标:8568861.00元,其中绿化养护部分8368861.00元(人工费为5971182.00元,占绿化养护部分费用的71.35%),零星工作任务200000.00元;
(2)2016BI标:7969089.00元,其中绿化养护部分7769089.00元(人工费为5461670.00元,占绿化养护部分费用的70.30%),零星工作任务200000.00元;
(3)2016BJ标:6435932.00元,其中绿化养护部分6235932.00元(人工费为4402568.00元,占绿化养护部分费用的70.60%),零星工作任务200000.00元;
(4)2016BK标:8396070.00元,其中绿化养护部分8346070.00元(人工费为5854768.00元,占绿化养护部分费用的70.15%),零星工作任务50000.00元;
(5)2016BL标:9506283.00元,其中绿化养护部分9306283.00元(人工费为6726581.00元,占绿化养护部分费用的72.28%),零星工作任务200000.00元;
(6)2016BN标:7302880.00元,其中绿化养护部分7202880.00元(人工费为5130611.00元,占绿化养护部分费用的71.23%),零星工作任务100000.00元;
(7)2016SG标:9884286.00元,其中绿化养护部分9784286.00元(人工费为6964455.00元,占绿化养护部分费用的71.18%),零星工作任务100000.00元;
3、投标人条件要求:
A、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工具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B、特殊条件: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含试行);
(2)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单位连续任职一年以上(投标单位须提供为该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在报名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不得更换,且该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处自2016年10月1日后无在养项目(该项目负责人即使已变更,但已在招标人处登记在册的,也认定为该项目负责人有在养项目,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养信息可至招标人处查询);
开标时携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并提供给评审委员会,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退还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职称相关信息在中标结果公告时予以公示。
园林绿化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登高车、水车和清运卡车的数量及配置要求须满足所投标段对车辆的要求(各标段车辆要求见附件一),且均为投标人现自有车辆(即上述车辆不接受承诺),同时该车辆在招标人处自2016年10月1日后无在养项目(除登高车),若为转让过户车辆,累计过户次数≤2次,并且过户日期均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人投入的登高车、水车、清运卡车及其他参与评标的车辆相关信息在中标结果公告时予以公示。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报名3个标段,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
(5)在本批项目开标并中标公示后确定的中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人处2016年度第三批绿化养护项目的投标。
(6)在招标人处履约能力评价中连续两年被评为C类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
(1)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报名委托代理人及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报名单位在职职工,该委托代理人自报名至本次招标活动结束前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3)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社保证明(由投标人为该项目负责人在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及该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处自2016年10月1日后无在养项目的书面承诺;
(4)《投标单位拟投标段车辆情况表》原件及车辆证件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水车和清运卡车在招标人处自2016年10月1日后无在养项目的书面承诺。《投标单位拟投标段车辆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八,可至苏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 .gov.cn下载,格式固定不得修改)。该表一旦提交,不再接受更改、补充和重新提交。招标人将对《投标单位拟投标段车辆情况表》请苏州市机动车主管部门配合协助对所有信息内容逐一核实,同时对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清运卡车在招标人处自2016年10月1日后有无在养项目进行核查。如经核实或核查发现该情况表中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在招标人处有在养项目的,则该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如在核实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则予以通报曝光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同时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根据招标人的通知将中标标段的车辆开至指定地点参加车辆外观审核确认,如车辆外观经审核不符合要求,须在7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报名联系人:周依雯、李晶晶、汪成超 联系电话:0512-65158848-8016、8019
5、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址: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27日,每日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答疑会召开时间:2016年6月28日9:30(北京时间),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市管理大厦四楼大会议室。
8、投标时间:2016年7月13日8:00~8: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3日8: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7月13日8: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市管理大厦四楼大会议室
9、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电话/传真:(0512)65158848-8012、8019 65153553 (FAX)
联系人:李东、李晶晶、汪成超
10、招标人:苏州工业园区市政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学鹏 联系电话:0512-62876193
11、本采购文件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至2016年6月27日。
13、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6681183、6668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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