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美丽宜居示范村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和平美丽宜居示范村绿化工程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2016年 06月23日 招标方式:公开报名时间:2016年06月 21日-2016年06月23日 建设单位:白泉镇平湖社区和平股份经济合作社报名地点:定海区新桥路258号 工程造价:约 40 万元招标代理公司: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期要求:15日历天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小卓 13615806954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定海区白泉镇开标地点:白泉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工程概况:和平美丽宜居示范村绿化工程,主要包括景观、绿化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投标保证金:8000元 申请条件:1、企业资质要求:在定海区白泉镇范围内注册的,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公司或分公司,资质标准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城[2009]157号《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项目主管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报名人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且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白泉镇平湖村和平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册人口。(以户口簿为准) 4、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共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5、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 格 条 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真实有效。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关键岗位人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严重不良行为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 5项目负责人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真实有效。 6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情况表》两者记述一致。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7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备注: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2)投标单位承诺:我公司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投标报名有关资料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建设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职能部门(盖章): 交易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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