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SJA16062008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肃南县景耀寺石窟崖体加固保护工程,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张文局发【2016】69号文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对景耀寺石窟进行崖体加固,总投资约230万元。
1.2 计划施工日历天数:122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县财政局,已到位100%。
1.4 建设地址:肃南县大河乡光华村境内。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石窟寺和石刻保护)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质证书;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3、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的责任工程师。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2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 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 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后,方可报名。
3.3投标人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预审申请书的同时提交投标人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3.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可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 栏目中下载使用)编制和签署。
5、投标申请人应于2016年06月22日17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肆份)送达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南县分中心服务大厅。(资格预审申请书接收人: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吉宸,联系电话:15294002420。
6、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请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南县分中心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7、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统一缴纳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南县分中心专用账户(单位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南县分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肃南支行;账号:2712042529100005328)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本公告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招 标 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文物局
地 址:肃南县红湾巷3号
邮政编码:734400
联 系 人:贺春燕
联系电话:18293633019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盛世景园C座二楼商铺
邮政编码:734000
联 系 人:李佳
联系电话:18093612106
报名地址:肃南县祥瑞宾馆西楼一 楼肃南县分中心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0936-599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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