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泉县城关文化旅游街区街景及街区雕塑项目建设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石发改发【2013】4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泉县老街。
2.2工程规模:主要对老街主街道及禹王宫广场街景13处及雕塑10处、部分小巷景观等。
2.3计划工期:90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纸及清单所包含内容。
2.5项目计划投资:一标段约130万元;二标段约23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标段:街区街景工程(含景观、雕塑基座、基础)。二标段:雕塑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一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备类似规模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和工程业绩,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申请人须具备雕塑制作营业执照、雕塑制作安装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单位,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且具备类似规模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和工程业绩,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每天8:00-12:00、14:00-17:30受理(节假日除外),在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泉县向阳路中医院对面)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施工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资质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省外企业进陕登记备案证书、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察院无行贿受贿证明和相关资料(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附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应按规定在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7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交易中心石泉分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石泉县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泉县向阳路中医院对面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0915-6316665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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