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石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朝石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蒲发改审批〔2015〕110号、蒲发改函[2016]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蒲江县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蒲江县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蒲发改审批〔2015〕110号、蒲发改函[2016]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1125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蒲江县。 2.2、建设规模:将朝石路朝阳湖站至蒲石路丁字路口段挖除原有水泥路面后按照双车道三级公路标准改建为路基宽7.5米,路面宽7米的沥青混凝土道路,并完善交安设施;将石象湖连接线段(蒲石路丁字路口至石象湖景区入口)约420米纳入改建范围,按照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改造为沥青路。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证验证登记证》,所有投标人应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无不良记录且均须在有效期内,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2013年至今)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pjggzyjy.com)凭CFCA数字证书(请按照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登录报名;
4.2 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在互联网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pj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的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3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 19日9时30分,地点为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1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蒲江县公路管理所
地 址: 蒲江县鹤山镇彭磅山2号
邮 编: 611630
联 系 人: 魏先生
电 话: 028-88555033
传 真: 028-88555033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 B座701
邮 编: 610093
联 系 人: 谭女士
电 话: 028-65170875
传 真: 028-6517088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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