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路绿化养护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绿化养护服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养护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路北侧(扬子江路—新江海河)78333㎡、苏州路两侧(滨港大道—扬子江路)48898㎡。 (2)养护等级及养护时间:二级养护,养护二年。 (3)质量等级:合格,具体要求见《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养护量化考核标准》 (4)工程规模:127231㎡。 二、最高限价及评标办法: 2元/㎡.年;抽签确定养护单位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任意一条即可) 资质。 四、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6 月 28 日 14 时 30分。 五、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海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汤先生 电 话:0513-81288097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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