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1379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安县水源头村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工程【XAZFCG20160607(重)】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安县文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兴安县水源头村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安县水源头村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XAZFCG20160607(重)】 三、竞标内容:兴安县水源头村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工程,具体情况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内容。工期:120天(日历日) 四、本项目预算总造价: 842000元, 其中(预算价757885.5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8749.97元,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合计75364.53元)。预算控制价为:757885.50元,竞标人竞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竞标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单位或省(自治区)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竞标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6年06月23日至 2016年0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安县分公司(广西兴安县兴安镇银杏广场万里巷8号)。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业务人员,并提交该公司颁发的个人证件原件和养老保险资料)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同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相对应的相关证件【项目负责证、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造价员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所有拟投入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内附2015年缴纳记录)】;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 八、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2%(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竞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竞标人必须于2016年6月30日上午9时00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竞标保证金。 开户行:兴安县建设银行 户名为: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安县分公司 帐号为:4500 1635 6090 5070 1611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竞标人应于2016年 6月30日上午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2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2楼)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联系事项:1.采购人名称:兴安县文物局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三台路 联系人:蒋莓 联系电话:0773-622690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兴安县兴安镇银杏广场万里巷8号 联系人:蒋梦姣 联系电话:0773-6956606 传真:0773-62130703.监督部门: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220651采购人:兴安县文物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3日附件 |
报名期限: | 2016/6/23至 201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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