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恩公园至大门山公园都市绿道 2016年06月23日 招标编号:明建招[2016]3007 开标时间:2016-07-06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宁德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明建招[2016]3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报恩公园至大门山公园都市绿道,建设单位为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国有投资,招标人为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报恩公园至市体育中心西侧沈海高速公路桥下; 2.2. 工程建设规模:报恩公园至大门山公园都市绿道,绿道(长约6.4公里宽3-5米)绿化、供排水、灯光、景观亭等设施建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报恩公园至大门山公园都市绿道,工程预算造价暂定为4213782元(含暂列金2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结算时单价按财政部门审核的单价×(1-中标下浮率)及约定的调整方式计算】;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定为4213782元; 2.5. 工期要求: 80个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城市园林绿化 企业资质。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内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进行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若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月 23日至 2016 年 6月 29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到 宁德市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每份人民币 300 元,招标图纸工本费每份售价 / 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7月 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正大路8号统计大楼8层; 电话:0593- 6100588;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宁德市东侨区联信财富广场B3六层;邮编: 352100 ; 电 话: 0593-2872397 ;传 真: 0593-2872396 ; 联系人: 黄工、朱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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