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3211605170201项目名称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2015)江苏丰县黄河故道大沙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标段编号3203211605170201-BD-001;标段名称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2015)江苏丰县黄河故道大沙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6月2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6月3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丰县黄河故道大沙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建设的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2015)江苏丰县黄河故道大沙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丰林果[2015]21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江苏正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丰县大沙河国家湿地公园内; 3.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3、工程规模:约170万元 3.4、要求工期: 80 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 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 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 2015 年12 月至 2016年5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截图后打印);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9、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 万元整。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32001717136052514182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保证金退还情况详见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xzw.gov.cn/fxweb/)。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 年6 月 24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16 年6月 24 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17:00 前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6 年7月5日 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7月15 日 10时0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9.1 投标报价: 90 分 9.2 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10 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大沙河镇果都路 联系人:邵键 电话:15252120563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175号梅园公寓商务中心7#-204 联系人:高先锋 电话:0516-66658975 传真:0516-83818189
江苏正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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