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广东深圳市人民南路路灯设施改造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1437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深圳市人民南路路灯设施改造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 人民南路路灯设施改造 )需求公示项目名称 人民南路路灯设施改造  采购类型 工程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1800000.00  
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人民南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项目主要为拆除人民南路(深南路-春风路)现有灯杆,更新、安装一体化灯杆。灯杆内安装单灯控制器,采用电力载波控制方式。在招标方监控中心设置后台控制软件。拆除的灯杆、灯具由中标方回收,抵扣工程款。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_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条资质,如设置两条资质的必须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此条可由采购单位确定) 
(4)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5)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05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院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上传扫描件,原件备查)。 


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要求 人民南路路灯.xls   
商务需求 1、建议评标办法。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2、项目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3、项目验收程序、标准及期限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工程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LED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4、保修、售后服务要求、发生问题处理意见。保修期限要求为五年,自招标方竣工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中标方需预留20套光源、电器配件予招标方。中标方响应保修要求时间为2天内。 
5、付款方式。 1.付款原则:工程进度款根据市财政拨款情况、工程进度及监理情况分期付给。由于中标方原因造成工程款不能支付,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2.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办理履约保函后(保函形式),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给中标方。 3.中标方完成总工程量的30%时,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4.中标方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 5.中标方完成总工程量的75%时,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6.工程竣工后,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即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招标方上级主管部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审核完成后,招标方根据工程结算审定价结清剩余款项,同时按照工程结算审计价预留5%的质保金,待保修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凭保修金收据到招标方领回质量保修金,该质保金不计利息。  
6、履约保证金(小于或等于合同款10%)要求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以保函形式办理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具体内容待招标完成后协商确定)。 
7、其它。  


图纸 人民南路路灯改造工程 Model (1).pdf   
技术需求、项目管理要求、其他                           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方必须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编制等工作,并定期报监理、招标方审核。 
2、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制,项目经理需为电气、机电或建筑类中级工程师以上。投标文件中所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人员,未经招标方许可不得更换,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中标方承担。管理及施工人员需要提供在中标单位的深圳市社保证明。
3、施工前必须核查现场情况,做好施工组织计划,特别是交通疏解方案。拆除原有灯杆时不能损坏原有电缆、基础。如因中标方原因发生损坏产生的相关问题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4、该项目原有灯杆基础不做更换,新灯杆法兰盘参照设计图尺寸制作。如原有灯杆基础不能使用,中标方必须新做基础,费用不予新增。
5、施工时,要防止外力损伤电缆,应注意不得损伤绝缘及芯线;移动电缆时,应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及电缆施工要求施工,注意自身操作安全。
6、拆除、安装灯杆时,沿线要设好人员监护、通信工具要保持通畅,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7、在施工期间涉及到办理交委、绿化、交警、供电等相关手续由中标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招标方予以协助,相关费用(手续费、道路恢复费、绿化恢复费、试验费、检测费及其它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支付,甲方不予承担以上费用,因此产生的相关问题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8、中标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且与招标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中标方须购买工程意外险。
中标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条例的规定对各种作业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员、机具、设施的安全,任何由中标方引起的纠纷或损毁事故概由中标方负责解决及承担相关民事或法律责任,发生的漏电事故一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如发生任何意外,中标方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招标方无关。
9、在合同期内,中标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中标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招标方无关。
10、中标方施工必须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认真做好施工现场防护、防火、噪音、用电等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工作,承担相应一切责任,确保施工场地区域道路通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11、中标方需严格按照工期进行施工,开工日期为中标方提交经监理、招标方审批的开工报告日期,竣工日期为以招标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实际竣工日期。
四、项目技术要求
一、施工执行技术标准:
1.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2.SJG22-2011《深圳市地方标准LED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范》;
3.CJJ89-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4.GB7000.1-2007《灯具 第一部分: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5.GB7000.5-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6.GB17625.1-2003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7.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8.GB/T18595-2001《一般照明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9.GB/T24827-2009 《道路和街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
10.GB/T24907-2010《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
11.DB44/T609-2009《LED路灯广东省地方标准》;
12.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13.《深圳市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及能效指南(试行)》;
14.其它国家、地方标准规范;
以上未尽之处,参考国家和地方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标准。
若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技术要求中没有规定, 投标人应清楚地说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二、技术要求:
1、灯杆选型推荐使用以下一体化灯杆杆型,具体参数参见设计图:

序号名称技术规格要求
1灯杆材质灯杆必须是全新的,总高13米,主杆材质为2根200×100×5.0型材矩管;需提供钢材质量证明书,灯杆顶部为800×450高分子树脂材料(内部预留微机站或WIFI设备),以保障满足深圳沿海地区强台风荷载要求。 
2焊接工艺应采用CO2保护焊接,焊接外观不能有影响强度的裂纹、焊渣、焊瘤、烧穿、弧坑,且焊接不应有褶皱和终端等缺陷,焊接质量应符合GB/T19418-2003中C级要求。须提供国家或省级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焊接探伤检验报告。
3结构强度.1深圳属沿海地区,按承受强台风要求,设计最大平均风速达到42m/s,须提供根据建设项目选定灯杆造型的“灯杆技术规格详图”。
4热镀锌
工艺采用内外表面热镀锌防腐处理,平均厚度≥65μm,符合国标GB/T13912-2002《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镀锌表面光滑美观,无发黑、粗糙、流痕、锌渣等不良现象,须提供国家或省级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镀锌检验报告。
5喷塑工艺塑粉应采用优质户外纯聚脂塑粉,抗强紫外线、适应沿海城市及重盐性区域,喷塑平均厚度≥70μm,符合国标GB/T6739-2006《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1732-93《漆膜耐冲击测定法》、GB/T9286-1998《漆膜的划格试验》,喷塑颜色按业主指定色号,使用十年内无粉化,脱落、剥离现象,五年内无发黄几率,须提供国家或省级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喷塑检验报告。
6电器门1.电器门采用等离子切割工艺加工,整齐美观。
2.电器门应与杆体浑然一体,并保证门开孔处的结构强度。
3.具备合理的内部操作空间,设置电器安装及接地预留点。
4.门与主杆之间缝隙应不超过2毫米,具备良好的防水性能。
5.采用外三角内置式螺栓锁定,专用扳手开启,具有良好的防盗性能。
6.电器门离地面50cm,开300×200检修门,配套安装三相单灯控制器实现控制功能,门内焊接地端子,其结构及设置方向应符合本工程后期使用维护及验收的要求。
8杆体直线度灯杆直立后,用经纬仪检测,杆轴线的直线度误差不得大于杆长的5‰,并符合CJJ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标准。
9灯杆造型灯杆造型须满足本工程业主方选型要求 
10紧固配件所有固定配件(螺栓、螺母、垫片等)均采用不锈钢材料
(不含基础用地脚螺母及螺栓和垫片)


2、LED模组技术要求:主光源采用专用LED模组,主光源为300W,低臂灯为150W
序号名称需求说明
1.       芯片在芯片额定驱动电流下工作,光效≥110Lm/W,参考品牌如飞利浦、欧司朗、科瑞、日亚等。提供芯片厂家授权书和有关证明材料。
2.       整灯光效整灯光效≥90Lm/W
3.       色温3500K-4500K
4.       显色指数≥65
5.       配光配光合理,为截光或半截光类型。
6.       功率因数60W或以上产品≥0.95
7.       安全性能符合GB7000.5(GB7000.1)要求
8.       防护等级IP65或以上
9.       防触电保护型式ClassⅠ或以上
10.  电磁兼容输入谐波电流符合GB17625.1要求
11.  电源质量优良,稳定性好,恒流恒压,输入电压220AC(50HZ),电压波动范围±20%,频率波动范围±2%;电源模组用防水插接接头在电器腔内与LED模组灯线连接,取得国际或国内的质量或安全认证。
12.  灯罩灯具的灯罩采用耐高温PC或钢化玻璃,透明度、强度需达到有关规定要求(采用灯罩和透镜一体化设计的无此要求)。
13.  透镜(或反射器)透镜材料稳定性好、折射率高(反射器为高纯阳极氧化铝或镀膜、反射率高)
15.散热散热设计合理、有效,性能良好。
16.机械性能灯具的各部份均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满足相应荷载的要求,紧固件采用不锈钢等高强度耐腐蚀材料。
17.外观、安装及维护要求外观应选择抗强风流线型外观设计;一体化电器组件设计,操作简单,灯具无需工具开启,维修方便。
18.品牌标识和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铭牌、标志灯体上有厂家的品牌标识;系统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之型号、规格。
19.质量标准设计和制造符合EN60598或GB7000.5(GB7000.1)

以上LED模组产品检测报告评价依据为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赛宝实验室、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任一家检测报告
3、LED灯条控制器内置8种效果(节假日远程控制效果变换,平时可以选择三色渐变或者单色常亮,节假日可以选择三色跳变),造型美观大方。节假日远程控制效果变换,不预埋信号线或者控制线,采用稳定的PWM信号来控制效果变换。
4、路灯集中控制器要求
(1)、上行通讯:GPRS模块;
(2)、下行通讯:RS485、PLC电力载波;
(3)、4路开关信号输出;
(4)、8路开关信号输入;
(5)、 20路模拟量输入;
(6)可检测三相电流、电压、零线电流、三相泄漏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等数据;
(7)、尺寸不大于 268mm×125mm×50mm
(8)、彩色液晶显示屏 分辨率320×240
(9)、终端脱离GPRS网络时,可按照预先设定自主运行开关灯逻辑、检测数字量输入状态等并记录日志。
(10)、终端设备异常报警:时钟异常、数据存储器异常、RS232外部设备通信异常、RS232外部设备检测量异常、RS485外部设备通信异常、RS485外部设备检测量异常、
5、单灯控制技术要求
(1)、内置16A继电器,可实现单灯开关功能;
(2)、支持单灯电流、电压、功率检测功能;
(3)、支持PWM调光功能;
(4)、电压范围:85-264V ac;
(5)、防护等级IP67;
(6)、同台设备可同时单独控制A、B、C三相电源。
(7)、支持单灯离线执行时钟计划功能,一天内每相可设置8个计划值。
(8)、采用电力载波通信方式。
(9)、漏流检测功能。
6、控制器功能要求
本次招标的产品须满足如下功能要求和技术参数要求,具体如下:
(1)照明监控系统功能要求:
1、通讯及单灯功能:单灯控制器具有灯杆漏电检测功能并能实时报警;
2、照明策略管理功能:
采用时控与经纬度控制相结合的控制由后台系统自动智能控制开关灯、分时段调光。开关灯、调光控制可以对任意一路或任意自定义的一组路灯进行开关和调光,也可定时控制开关灯、分时段调光。
3、系统显示功能:软件可显示路灯系统组织结构及相关重要信息;状态查询:随时可查询任意路灯开关状态、亮度、电量、功率、功率因数、电流、电压等数据。
4、故障报警功能:
(1)、可以实现单灯故障报警,可以实现灯杆漏电时的监控报警。
(2)、可以将设备故障精确定位在地图上,并发出警示;
(3)、报警内容以软件、微信、邮件、短信、手机APP的方式进行提醒 。
5.解除报警功能:
 提供维护管理功能,故障排除后,自动解除报警信息。
6.自动巡检功能:可以定时自动对每盏路灯的工作状态进行自动检查;
7.数据报表功能:远程采集每盏路灯的功率、功率因数、电流电压等参数;集中控制器能计量配电柜各回路电量、功率、功率因数、电流电压等参数;可以生成节能率统计报表、历史电流电压数据报表等;可以按日、月、年统计能耗报表,系统可自动进行统计;
8.设备管理功能:能提供对集中控制器、单灯控制器进行管理,包括录入、修改、删除、查询等资产维护功能。
9.地图显示功能:系统内集成的地图信息,更加准确定位。结合智能物联网路灯的信息化数据,可将故障路灯精确的在地图上定位,地图上可同时显示集中控制器、单灯的相对位置、编码、动态显示设备工作状态。
10.远程开关灯功能:实现对单灯开关和无极调光,可以一键开启路灯。
11.系统支持手机远程实时查询(如单灯电流,电压,功率)、控制(如开关灯,无极调光)等操作。
(二)、照明监控系统设备技术要求
(1)系统应用:系统应对路灯亮灯系统实现智能监控管理。
(2)终端地址( UID )自动收集:系统应支持终端地址( UID )自动收集。
(3)用户管理:系统应具有多级权限设定功能,可对不同用户进行权限设置。
(4)终端轮询功能:系统应支持终端轮询功能,轮询时间可以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设置,支持设置修改定时巡测周期(如景观灯开灯和关灯定时巡测周期等),按照操作人员设置的时间间隔对终端数据进行监测,并保存检测的终端运行数据。
(5)支持脱机运行:应具备系统可靠性,当前端设备与中心失去连接,终端设备自动按照既定策略执行开光灯,不影响亮灯。
(6)数据备份:应具备数据库备份功能,可以自动,手动备份数据,也可以设定备份策略,系统自动进行全量,增量,差量等数据备份,并进行系统恢复功能。
(7)日志系统:系统应有详细的日志记录:分为系统日志,用户日志,硬件日志,在系统下的所有操作均记录并存盘、打印。
(8)远程管理与维护:系统应支持远程访问和数据维护,当用户具有相应权限时,可以通过WEB进行远程访问和数据维护。
(9)应急人为调动措施:系统应具备应急调度措施,可以实现所有运行状态下的终端立刻停止运行、立刻关闭、打开等应急调度。
(10)通信方式:系统下行应采用电力载波通信。
三、开标现场样品技术要求
1、样品要求
(1)提供缩小版智慧路灯一柱(高度:1米);
(2)集中控制器一台;(集中控制器外观,方便控制箱内改造安装。)
(3)单灯控制器一个;(三相单灯控制器防水等级IP67,方便灯具内集成安装。)
无论中标与否,样品制作及相关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样品进行封样(未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样品将退还),若在供货中,中标人供货与样品不一致,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评审开始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样品进行功能要求及设备技术要求验证演示,验证演示内容包括不限于如下内容:
(1)具备当场点亮测试的要求。
(2)电脑远程操作。
(3)单灯控制器自带漏电检测及报警功能。
(4)一键开启、关闭全局路灯。
(5)集中控制器与单灯控制器之间通讯采用电力载波通讯。
(6)可生成用电量报表和亮灯率报表,并能实时导出报表。
(7)单灯控制器脱机后支持其储存的任务自运行。
(8)单灯控制器输出PWM调光信号接口。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投标人采用的路灯系统产品应拥有自身的主要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或经授权制造的产品),不得采用侵权和假冒伪劣制造产品,否则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五、质量保修期要求
保修期限要求为五年,自招标方竣工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中标方需预留20套光源、电器配件予招标方。中标方响应保修要求时间为2天内。



评标模板使用规则  
模板使用规则
(一)关于评分准则分类
除价格分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外,其它评分因素的评分准则可分为A、B、C三类:
A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主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B类评分准则指投标人进行承诺即得分的评分准则;
C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客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委对于采用B、C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必须给出一致结论。
(二)关于权重调整
1、价格部分的权重不能低于40%,综合实力部分的权重不能高于10%;
2、某项评分因素的权重不能突破设置的权重上限。
(三)关于评分因素调整
1、评分因素的增加
(1)评分因素的拆分: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模板中的评分因素进行拆分,相关权重同样作相应拆分处理。 
(2)另行增加评分因素: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评分准则并设置相应的权重,但增加的C类评分准则与增加的综合实力部分A类评分准则合计不能超过2项,每项权重不能超过2%,总权重不能超过3%。
2、评分因素的减少
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减少评分因素,但相关的权重只能增加至价格部分或采用A、B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评分因素与评分准则必须对应;不得就同一项考察内容重复设置评分因素;
2、评分因素及评分准则的表述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做到表述简练、准确且易于判断、没有歧义。


评标信息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平均价格下浮比例:5%
评标方法说明:
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序号评分项权重
1价格40

2技术部分45

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
1项目总体概述及理解4对项目总体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先进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
2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5要求施工方案线路清晰、编制合理、可行。对维护进度计划、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投入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详细描述。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具体、完整的安全文明实施措施。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
3单灯控制系统应用方案6对单灯控制系统产品、实现功能、采用的技术进行详细描述。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
4项目实施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4项目所使用的产品使用工艺、技术进行详细描述。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
5拟采用灯杆的性能(节能环保情况)、档次及质量可靠性8专家根据灯杆品牌、所提供样品档次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需提供副省级以上检测单位的检验报告的扫描件,原件备查。不提供检验报告为0分。
6拟采用的LED模组性能、档次及质量可靠性5专家根据LED模组品牌、所提供样品档次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需提供以下检测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赛宝实验室、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任意一个检测单位的检验报告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4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具体、完整的安全文明实施措施,采用规范完整、清晰,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
8拟投入劳动力(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管理班子、机械设备、场地)情况5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管理人员2人。以上人员中具有电气、机电或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每人得40分,电气、机电或建筑类中级工程师每人得30分,以最高职称计分,累计加分。满分100分。
要求提供2016年1-3月的社保资料(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未提供三个月资料的人员不予计分)、职称(资格)证书作为得分依据(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9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售后服务、知识产权)保障措施及相关的违约承诺4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响应情况,售后服务,知识产权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
3综合实力部分8

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
1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3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情况:通过三项认证得100分,两项60分,一项30分。要求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投标人本地服务能力1深圳供应商得100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住所地为准判断是否为深圳供应商),否则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2考察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5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项目验收或履约评价时间为准)同类项目:(1))要求路灯照明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业绩情况:3项(或以上)得50分,2项得30分,1项得10分。(2)单灯控制系统应用案例,得50分。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及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投标人所采用产品荣誉情况1投标人所采用的灯杆、单灯控制系统获得国家、省、市荣誉、专利等情况。国家级得50分、省级荣誉得30分、市级荣誉得10分。专利得50分。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作为得分依据(所有资料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投标人所采用的单灯控制软件证书情况1单灯控制系统软件具有软件著作权证明书。
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作为得分依据(所有资料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诚信部分7

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
1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5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管理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2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关键信息
本项目关键信息包括:项目信息、投标文件初审表、评审信息及定标方法
项目信息、投标文件初审表及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评审)信息请用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书后在招标书“关键信息”中查看。
评审信息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采购人选择的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七章)。中标供应商数量为 1 家。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具体评标(评审)信息请用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书后在招标书“关键信息”中查看。


其他   

附件   <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0时,取0。

报名期限: 2016-6-24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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