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淮财代[2016]29号 1、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九龙湖公园工程已经淮管(发改)审发【2016】0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该工程实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面谈时间在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如果在集中面谈时有特殊情况法人不能到场的,最迟面谈时间到投标截止日前五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至工作日)面谈(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九龙湖公园项目; (2)工程地点:运河南路南侧、天津路大桥辅道西侧、正大路北侧、学府路东侧; (3)工程规模:公园占地189亩,其中建筑面积约560平方米,绿化、景观、步廊、休闲娱乐中心小品、应急避难场所等配套设施,总造价约3000万元。 (4)招标范围:九龙湖公园项目,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付款方式:按“五三二”方式无息支付工程款。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付至合同价的50%;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第13 个月支付至经审计后的竣工结算审定价的80%;③竣工验收合格并复验合格后第25个月支付经审计后的最终工程造价的20%(其中5%为质保金)。 5、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资格预审。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4)投标企业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许他人挂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承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 (7)企业拟选派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含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②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上述人员并提供 2015年7月 1 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注:①省外企业人员必须通过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②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均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及其解释文件要求。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证书); (9)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或证明材料):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10)市场准入:企业须具备“淮安市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建筑企业同时具备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区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 (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中心办理); (11)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2)财务状况: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预审截止日内连续七日和发售招标文件之日到投标截止日内连续七日的银行现金存款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证明(提供企业基本户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并提供企业2015年度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13)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说明:①类似工程是指2013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工程(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园园林绿化工程。 ②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以供核实,三项原件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须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未加盖备案章的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提供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直接发包登记表,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1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预审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录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注册证书及注册建造师的《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等,如未录入或未及时更新导致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均不予认可。具体按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供诚信库链接,并同时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电子资审申请文件中,并确保上传扫描件与诚信库一致,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中财务状况和业绩必须携带原件到现场核查。 7、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1)评标基准价计算: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单位家数 ≥7家,去掉其中1 个最高价和1 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单位≥10家时, 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 2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A)。评标基准价C=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C值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3)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高得分,取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原则依次排出第二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若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高得分者投标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原则依次排出第二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备注:①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③本工程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根据该工程的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给招标人。 注意事项:(1)资格预审文件发放起止时间与资格预审公告公开发布时间相同,请申请人于公告发布期间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人民币100元在资格预审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网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2)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70386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3)资格预审文件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申请人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申请人放弃投标处理; (6)为防止开评标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无法进行,建议申请人提供投标备份光盘,备份光盘由申请人自备。申请人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的非加密预审申请文件刻入备份光盘,备份电子光盘内容应与网上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一致,否则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于不同载体的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标、评标及认定顺序为网上投标、光盘投标,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但网上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7)本资格预审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软件使用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新点公司淮安客服(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8)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8、资格预审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7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9、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采用“合格制”的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 11、招标人名称: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皋路19号 联系人:唐卫国 联系电话:0517-83186967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淮安区国际商城A3号楼6楼 联系人:甘士琴 、纪 俊 电 话:0517-85983788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名):
园区分管领导(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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