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14985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辽宁 | ||||||||||||||||||||||||||||||
工程名称: |
辽宁科技学院实验楼室外道路、管网及景观工程(网上资格确认)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宁科技学院实验楼室外道路、管网及景观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本溪市经济开发区招标办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科技学院实验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辽宁科技学院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实验楼室外道路、管网及景观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区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实验楼室外道路、管网及景观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170 万元。 2.4招标范围:实验楼室外道路、管网及景观工程 。 2.5工期要求: 2016 年 7 月 27 日开工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竣工,计划工期 3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具备 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含A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网公示为准) 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确认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7)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信用报告原件;(9)网上报名确认单。确认报名地点: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大厦2269室)。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至 2016 年 7 月 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40万元;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至 2016 年 7 月 1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02: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本溪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
||||||||||||||||||||||||||||||
报名期限: | 2016/6/27至 2016/7/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