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15786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辽宁 | ||||||||||||||||||||||||||||||
工程名称: |
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军工电子园道路、排水及绿化景观工程(网上资格确认)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军工电子园道路、排水及绿化景观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服务局文件鞍高开项内字【201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高新区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鞍山市高新区 。 2.2工程规模: 工程: 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军工电子园道路、排水及绿化景观工程,投资额为1073.19万元,机动车道24060平方米,挡土墙长1147米,雨污排水管径最大为1米,绿地面积为10476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为 1073.19 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5工期要求: 2016 年 7 月 28 日开工至 2016 年 10 月 26 日竣工,计划工期 9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和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具有市政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不需要组成联合体)。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持本企业CA锁及项目经理IC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至 2016 年 7 月 4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7 月 4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建设交易中心(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E座南七层)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
||||||||||||||||||||||||||||||
报名期限: | 2016/6/28至 2016/7/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