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庄镇疏港路以南村居公共地方植树造林工程
招 标 公 告(邀请招标) 项目编号:闽兴港招秀字(2016)015号 1、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人民政府的东庄镇疏港路以南村居公共地方植树造林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邀请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杨秀治造林绿化工程队、莆田市城厢区永茂苗木有限公司、莆田市天宇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性质:造林项目 投资概算:约62万元 招标内容:预算书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资金来源:拨款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 质量要求:符合《作业设计说明书》的规范要求 要求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申请人条件:莆田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承包能力并是莆田市林业局核准的三级及以上专业造林资质。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信息。 5、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6、公告时间:2016年 6月28 日至2016年7月1日。公告期间招标代理单位不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直接到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有关资料。 7、开标前招标人不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以书面信函(书面信函请投递至设立在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答疑信箱)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8、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办理规定见招标文件。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7日09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文件。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福建兴港建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 林小姐 电话/传真:13599881833 电话/传真:156059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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