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h-sy2016005
1、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三新村村民委员会的三新村朱家湾省级森林生态示范村绿化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为:鹅湖镇三新村;
(2)工程规模:约24.08万;
(3)工期:工期为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
(5)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100%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次招标的三新村朱家湾省级森林生态示范村绿化工程中的1个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且入围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于 2016年 6 月 28 日至 2016年7 月4 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节假日休息),报名经办人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标明联系电话,否则报名无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 2016年3-5月为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本次资格预审文件不受理邮购,报名成功与否不以拿到资格预审文件为准。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三新村朱家湾省级森林生态示范村绿化工程”字样。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6年7 月8 日13:00-16:00送至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资格预审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与报名时的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并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预审不合格费用不予退还。
7、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8、本工程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9、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
10、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0.4万元。
11、投标文件应严格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上马墩路金科观天下二期12单元3201室
联系电话:82405965 传真:82405965
联 系 人:卢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