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峡路两侧地铁1号线施工地块绿化恢复工程二期(施工) 2016年06月28日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6075 开标时间:2016-07-25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花木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峡路两侧地铁1号线施工地块绿化恢复工程二期(施工)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GZ2016CJ00829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地铁1号线~福峡路两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地铁1号线~福峡路两侧,三叉街站(桩号NK0+020~NK0+160,K0+020~K0+500)的绿化恢复部分,葫芦阵站(桩号K0+420~K0+865)的绿化恢复部分,黄山站(桩号K1+340~K1+780)的绿化恢复部分,排下站(桩号K2+400~K2+900)的绿化恢复部分,城门站(桩号K0+020~K0+500)的绿化恢复部分,三角埕站(桩号K4+370~K4+940)的绿化恢复部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地铁1号线~福峡路两侧,三叉街站、葫芦阵站、黄山站、排下站、城门站、三角埕站等站点沿线的土方挖填、苗木种植、苗木养护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75616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绿化养护期:12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2016年7月5日下午5时30分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新版本V4.5.0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6年7月5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2016年7月8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6075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花木公司 地 址:福州市六一北路521号7层 电 话:0591-87676445 联系人:吴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04608、87560557转807、806,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李俊泽、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16040100100069058 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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