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恩公园至大门山公园都市绿道(重新公告) 2016年06月28日 招标编号:明建招[2016]3007 开标时间:2016-07-14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宁德市 招 标 公 告(重新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明建招[2016]3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报恩公园至大门山公园都市绿道,建设单位为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国有投资,招标人为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报恩公园至市体育中心西侧沈海高速公路桥下; 2.2工程建设规模:报恩公园至大门山公园都市绿道,绿道(长约6.4公里宽3-5米)绿化、供排水、灯光、景观亭等设施建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报恩公园至大门山公园都市绿道,工程预算造价暂定为4213782元(含暂列金2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结算时单价按财政部门审核的单价×(1-中标下浮率)及约定的调整方式计算】;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定为4213782元; 2.5工期要求: 80个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为: 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 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下同):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项目负责人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月29日至 2016 年7月5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到 宁德市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每份人民币 300 元,招标图纸工本费每份售价 / 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明建招[2016]3007”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应当持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正大路8号统计大楼8层; 电话:0593- 6100588;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宁德市东侨区联信财富广场B3六层;邮编: 352100 ; 电 话: 0593-2872397 ; 传 真: 0593-2872396 ; 联系人: 黄工、朱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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