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DAZB2016-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安市2016年新明路、惠阳路、安居路、人民西路道路及管网工程 已由 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发改资字【2016】86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大安市兴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占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为:大安市新明路、惠阳路、安居路、人民西路; 2.2建设规模: 新明路(嫩江街-大赉街、兴华街-临江街)、惠阳路(康平街-大赉街)、安居路(康平街-嫩江街)、人民西路(长白街-广和街),道路全长共2201米,总占地面积56930平方米。其中给水工程:DN150-DN300管道长2182米;雨水工程:d500-d800钢筋混凝土管道长3002米(含预留);污水工程:d400-d800钢筋混凝土管道长2470米;供热工程:DN250-DN300管道长1812*2米;燃气工程DN110-DN160管道长2100米。 2.3合同估算价: 2978.64 万元; 2.4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 7 月 23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30 日,工期 13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为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等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壹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6 年 6 月 29 日至 2016 年 7_月_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 11:00 时,下午_ 14:00 时至 17:00 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9)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7 月 19 日 9:30 时分,地点为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白城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安市兴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大安市锦华路 邮 编: 131300 联 系 人: 郭寒 电 话: 13894656519 招标代理机构:大安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 邮 编: 131300 联 系 人: 孙浩 电 话: 0436-5220766 传 真: 0436-5220766 开户银行: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大厅支行 账 号:0770 4021 1101 5200 000 49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 年 6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