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蔡家沟镇小十八号村道路工程(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1480
1.招标条件 扶余市蔡家沟镇小十八号村道路工程项目已由扶余市财政局采购任务书20160608号政府采购授权书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扶余市蔡家沟镇小十八号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扶余市蔡家沟镇小十八号村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扶余市蔡家沟镇小十八号村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竣工。 2.5招标范围:扶余市蔡家沟镇小十八号村道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招标控制价:42.5515万元,投资比例政府投资100%;资金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招标公司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0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7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蔡家沟镇小十八号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5243069666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联系人:韩天聪、姜彬、陈琳 电话:0431-81937053 招标监督部门:扶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