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ZG41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丙十九路道路工程施工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双发改审批字【2016】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丙十九路道路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593.801米,雨水管线529.79米,新建路灯28盏。 2.3投资额:663.2243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2.6工期要求: 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9月30日。 2.7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文件的规定和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无在建工程。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28 日至 2016年 7 月 4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登记报名,(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至吉林省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 4.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人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人:王中文 电 话:15948765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