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16740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海南 | |||||||||||||||||||||||||||||||||||||||||
工程名称: |
海南儋州市大成镇南吉村文明生态村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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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
儋州市大成镇南吉村文明生态村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大成镇南吉村文明生态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儋发改可研[2016]4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及2016年儋州市文明生态村建设经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儋州市大成镇南吉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南吉村入口门架工程567平方米,停车位775平方米,铺装11100平方米,弧形花架135平方米,特色廊架30平方米,景观廊架45平方米,休息茅草亭18.4平方米,景观木平台240平方米,绿化种植工程3928平方米,台阶、栏杆、人行道等景观工程共1500米及室外水电工程等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建安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ml:namespace>
4.2报名条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2016年6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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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6/29至 2016/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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