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29 1.项目名称:老庄子地区绿化水源管线工程费; 2.项目编号:ZXTC-2016-0602;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供排水管理所;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晓月西路6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3778276;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城北区27号A座1206室;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010-69256812; 9.招标范围: 本项目通过建设老庄子地区水源管线,将晓月苑污水处理站再生水进行回用,用做世纪森林公园及紫谷伊甸园的绿化灌溉用水,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落实“三要水”和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的发展要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项目预算:189.500611万元 工 期:90日历天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 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须招标公司留存): 1) 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提交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 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纪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章);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6月29日至 2016年07月0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 假日除外)。 1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城北区27号A座1206室。 14.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5.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下午 14:00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下午14:00 时(北京时间)。 17.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晓月西路6号丰台区供排水管理所二层会议室。 18.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19.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联系方式:010-69256812传真:010-69256812 2016年0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