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温泉景观大道市政广告宣传栏工程议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峰温泉景观大道市政广告宣传栏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议标公开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陵水县英州镇;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广告宣传栏总长度710米,分A、B两段,A段350米,无地势高差;B段360米,有地势高差,高差路段设置挡土墙,宣传栏采用铁艺支架,面板采用镀锌板,基础为C20砼; 1.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3招标范围为:高峰温泉景观大道市政广告宣传栏工程(具体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1.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海口市杜鹃路15号银通花园东2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5日15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陵水县英州镇地址:海口市杜鹃路15号银通花园东205室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689509989电话:1868996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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