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1691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省益阳市资江河道三桥至九洲搅拌场两岸绿化工程堤顶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益阳市资江河道三桥至九洲搅拌场两岸绿化工程堤顶道路改建工程已由 益阳市发改委 以益发改招核[2015]A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益阳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益阳市资江河道三桥至九洲搅拌场两岸绿化工程堤顶道路改建工程2.2 建设地点:益阳资江大堤2.3 规 模:总投资约586.97万元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9项要求。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80000.00 元,采取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6月29日~2016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电子文档。6.2 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其余资料收取成本费,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投标人须书面确认。6.4 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拟任本项目建造师)及其交纳最近月份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加盖公章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除资质证书副本外均现场查验原件,同时提供二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0.6本(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招标人依法答复,异议消除后开标、评标、定标,否则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10.7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求相应法律责任。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益阳市水务局地 址:益阳市梓山西路联 系 人:张楠电 话:13973750610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89号鑫天大厦四楼联 系 人:龙成付(招标师) 李宏 电 话:0737-4230885 13786791020 |
报名期限: | 2016/6/29至 201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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