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地址:香河县五百户镇头百户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59293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1层1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海强0316-2381903
采购预算金额:1855728.27元
(街道绿化137776.32元,抹灰251175.65元,门头改造597618.19元,路灯403481.66元,涂料243430.09元,墙体彩绘222246.36元)
采购用途 : 香河县五百户镇头百户村街道绿化、抹灰、门头改造、路灯、涂料、墙体彩绘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 :香河县五百户镇头百户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企业信用评价报告》及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报名时携带的资料: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外地企业提供《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⑤检察机关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⑥廊坊市信用办公室出具并有效的《企业信用评价报告》;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金缴纳证明(授权代表报名)。以上全部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两套,到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1层1107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1层1107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年6月29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年7月5日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30分至4点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0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 香河县五百户镇人民政府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满足国家及行业质量及验收标准。
传真电话:0316-2606511
受理质疑电话:0316-238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