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之湖花园项目场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本招标项目 曦之湖花园项目场外景观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备案号0602140219411017689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景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绍兴景明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招标。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王家庄路南侧规划3号路西侧。
2.2 建设规模:场外景观面积63077平方米;招标估算价:约3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场外景观工程、雨污水工程、绿化工程、场外浇灌给水工程、场外消防及生活给水工程、场外电气工程、场外天然气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标底预算。
2.4工程类别:市政三类。
2.5 计划工期:4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6年03月至2016年0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3其他要求:
?xml:namespace>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资格。
3.3.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3.5拟派项目经理到位率不得低于85%,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85%;五大员到位率不得低于85%,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85%。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07 月01 日至2016 年07 月0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员本人二代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 ,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窗口刷身份证自主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在建工程的《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6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6.1评标入围方法:邀请3家潜在投标人参加。
6.2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不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7 月22 日0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23 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绍兴景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388号A座19层地址:中兴中路300号金鑫大厦610室
邮编:312000邮编:312000
联系人: 赵峰联 系 人:金星
电 话:15988228166电话:85209901
招 标 人:绍兴景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0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