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贺州市厦岛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公共服务工程(南入口、主场馆、长寿阁、南绿化)施工招标公告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委员会以贺发改地区[2015]880、[2016]1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新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补助、银行贷款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厦岛片区,207国道旁。 建设规模:主场馆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长寿阁建筑面积0.15万平方米,广场铺装面积18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 23000 万元;要求工期: 240日历天,定额工期 282日历天;本项目实行工期包干,任何情况下工期不予顺延。招标范围:南入口、主场馆、长寿阁、南绿化等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地面铺装、绿化景观,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的施工。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为牵头人)的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施工合同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成员单位不超过三个。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4. 投标报名 t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1 日至 2016年 7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联合体为牵头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联合体投标的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报名时留下)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 7 月 1 日至2016年 7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联合体为牵头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潜在投标人(联合体为牵头人)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4-5137818)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州市新海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贺州市八达中路190号 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38栋3层邮 编: 542899 邮 编:530012 联 系 人:邱超波 联 系 人:庞工 电 话:18278420818 电 话:18878449677 2016年 7 月 1 日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项目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联合体牵头人)为 (项目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且投标保证金由 (联合体为牵头人)缴纳。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