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南省北湖区华塘镇油山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绿化、排污管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1864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省北湖区华塘镇油山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绿化、排污管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湖区华塘镇油山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绿化、排污管道、亮化工程已由郴州市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招核[2016]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湖区华塘镇油山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绿化、排污管道、亮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北湖区华塘镇油山村
  2.3  建设规模:全长650米,路幅宽4.5米 
  2.4  工期要求:90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   
  2.7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并已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诚信库内;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或市政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人员必须为诚信管理手册备案人员,上述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网址上查询不到信息的投标人,一律按废标处理。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前连续近6个月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必须盖有社保部门的单位公章),投标单位还应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凡不能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以及在网址上查询不到信息的投标人,一律按废标处理。
  3.5中标后业主方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每月进行不定期考核。根据有关规定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得少于22天,凡未经发包人项目负责人书面批准缺勤的,项目经理每缺岗1天扣1000元,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缺岗1天,处罚200元,所扣资金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预留的30%当月兑现,剩余预留款待工程完工后退还施工方。凡项目经理缺勤累计超过22天,视为根本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报相关监管部门转省住建厅公布该投标单位严重不良行为一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按照湖南省住房及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及郴建发[2014]71号文件《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郴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采用 “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前必须先自行踏勘,到现场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提供现场踏勘的证明。于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报名。
  7.2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持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诚信手册》、入湘施工登记证(如为湖南省外建筑业企业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岗位证及C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员岗位证、考察确认函报名。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7.3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报名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项目名称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366058。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              
   联 系 人:周建军                         
   电    话:14789291383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香雪公馆3栋1604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35-2653767      

报名期限: 2016/7/420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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